“五一”劳动节前夕,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
“五一”劳动节前夕,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内容,涵盖传统劳动争议、新业态用工纠纷等。
01挂靠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与被挂靠单位之间通常情况下不存在劳动关系——杨某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2019年9月8日,杨某驾驶李某车辆,以某运输公司名义经营运输业务。2022年4月10日,杨某驾驶车辆与案外人岳某驾驶车辆相撞,导致杨某死亡。杨某父亲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杨某与某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驳回了杨某父亲的仲裁请求,杨某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杨某受李某雇佣,驾驶李某车辆并挂靠在某运输公司从事运输业务,杨某工资报酬和日常管理均由李某确定。杨某父亲也未提交证据证实某运输公司给杨某发放工资并对杨某进行招聘、管理的证据。杨某没有与某运输公司订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双方之间无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不存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紧密的人身依附性。因此,判决杨某与某运输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首先应以书面劳动合同为据,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的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须满足双方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三个要素。本案杨某受李某雇佣,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经营。在挂靠关系中,挂靠人仅是借用被挂靠单位的资质,由实际挂靠人对劳动者用工管理,被挂靠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故不宜认定为劳动关系。
02建筑工地招用的人员,不宜认定与总包方存在劳动关系——李某与甲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李某通过同村罗某介绍,与某钢结构分公司负责人许某联系后,自2023年2月7日起在某钢结构分公司钢筋加工厂工作,具体工作岗位为钢筋工。2023年3月3日,李某在卸钢筋时发生事故。李某请求确认与总包方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经济和人身方面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考量,劳动者与有用工资格的发包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依附关系,且劳动者从事的劳务不受发包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制约,不直接服从其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不接受其管理和监督,双方之间不具备形成劳动关系的要件。
本案甲公司为案涉工程总包方,甲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乙公司,乙公司项目部与某钢结构分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李某通过同村罗某介绍,与某钢结构分公司项目经理许某联系后在钢筋加工厂工作,李某受项目部许某的管理,并由许某所在的项目部发工资,李某与总包方甲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依附关系,从事的劳务不受甲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制约,不接受其管理和监督,李某与总包方甲公司不具备形成劳动关系的要件,故李某主张与总包方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李某与总包方甲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建筑工地招用的人员请求确认与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通常是为了工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情况下,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会成为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主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承担了用工主体责任的组织与个人不必然形成劳动关系。因此,本案虽然没有确认李某与总包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并不影响李某进行工伤认定。
03外卖员与平台公司之间若存在较强的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即应认定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王某与A平台公司之间确认劳动关系案
2022年4月,王某在某众包APP注册登记为外卖配送员,在该平台接受快递配送任务,王某与A平台公司签订《网约配送员协议》。之后王某在该平台接受快递配送任务,收入根据跑单数量、路程、单子金额大小计算,由王某提出结算申请,A平台公司审核同意后,资金由A平台公司在B公司开设的账户转入王某在B公司开设的账户,王某可以提现到本人银行卡中。2022年4月27日,王某第一次从某众包平台提现收入。2023年5月14日,王某出现交通事故受伤,不再接单。2024年3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2024年4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王某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王某系根据A平台公司的工作需要,从事外卖骑手工作,其跑单范围在A平台公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A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双方签订有《网约配送员协议》,王某需遵守《网约配送员协议》及附件中的《配送服务规范》《严重违规规则》等规定,同时A平台公司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对王某存在开会、请假等形式的工作管理。王某的工资构成、具体数额与跑单次数相关,王某对于劳动对价无决定权,双方的劳动用工关系具有经济从属性,能够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判决:王某与A平台公司从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存在劳动关系。
在网约配送行业中,平台公司对网约配送员存在多种组织和管理模式,通常会和配送员签订全职骑手协议或兼职骑手协议。实际用工当中,部分网络平台公司会利用用工主体的优势地位,以举办长期的派送活动等形式与全职配送员签订兼职协议,同时对劳动者有着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在认定网络平台公司与网约配送员之间的关系时应当注重查明双方的真实用工关系,不能仅仅通过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同来判断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本案中,王某从事的配送业务属于A平台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与A平台公司之间具有较强的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应当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
04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劳动者与被派遣单位之间存在用工关系——李某与某人力公司、某科技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某科技公司与某人力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派遣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李某于2023年7月8日入职某科技公司,工资由某人力公司发放。2023年12月22日,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要求先行确定劳动关系。李某提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人力公司自2023年7月8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后因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2023年7月8日,李某被某人力公司派遣到某科技公司工作,从事的工作是某科技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工作期间接受某科技公司的管理,为某科技公司提供了劳动,某科技公司按约定向某人力公司支付了派遣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某人力公司从中获益,因此,李某与某人力公司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判决李某与某人力公司自2023年7月8日至2024年6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用工有利于弥补临时用工缺口,促进劳动力市场分工及专业化,但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企业用工形式的一种补充形式,其接受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只能是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用工单位是接受派遣员工、安排员工工作的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05劳动者单独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应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若劳动者未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以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陈某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1982年12月,陈某进入某公司工作。1997年至2000年期间,因企业改制,陈某与某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某不再到该公司上班,该公司亦未同陈某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8月22日,陈某作为申请人,以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公司自1982年12月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陈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陈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的劳动争议范围,应适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陈某于2000年已知晓其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其于2024年8月22日申请仲裁明显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某公司在一、二审中均提出了关于仲裁时效的抗辩,而陈某未提供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仲裁时效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形,某公司关于陈某确认劳动关系的主张已超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仲裁时效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尽快地介入劳动争议,这样因争议发生的时间较短,易于调查取证,便于正确处理。若劳动者未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以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0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甲公司与黄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黄某于2023年11月入职甲公司并签订5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和《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任职期间遵守保密义务,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且不得自办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黄某于2024年6月13日从甲公司离职。甲公司认为,黄某于2024年6月7日以其母亲周某的名义与甲公司原职员吴某、黄某甲共同成立与甲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乙公司,甲公司认为黄某违反竞业限制,提起诉讼。
经二审法院组织调解,黄某自愿一次性支付甲公司各项费用10000元,并归还其在职期间建立的微信工作群群主权限。
竞业限制是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根据约定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的方式对劳动者就业权的一定限制,其目的是淡化劳动者在职期间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是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手段。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07员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因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马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马某于2015年3月入职某公司,后担任区域项目部经理一职,该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向马某送达《人事调令》,其中显示:“将马某调到某管理部工作,担任项目部经理职务。三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于2023年3月28日前到新单位报到,逾期未到岗者,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办理。”某公司后委派新的区域经理到岗欲与马某进行工作交接,但马某拒绝前往新的岗位,2023年4月底仍未前往新的工作岗位上班,该公司因此与马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后马某对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马某的该项诉讼请求。马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的情况下,依照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平级工作调动是企业内部的正常管理行为,马某拒绝前往新的岗位工作并旷工的行为违反了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应当向马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保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基本生活,遏制用人单位违法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用工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08劳动者出具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声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刘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2021年1月1日,刘某与某公司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署《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声明》,声明上载明刘某于2018年6月1日入职某公司,因缴纳社保产生个人缴费扣款,影响工资收入,自愿放弃在公司参加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双方于2023年2月解除劳动关系。2023年5月,刘某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各项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案涉《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声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其具有社会性、保险性、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刘某虽与某公司协商达成某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但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不在刘某与某公司的权利处分范围之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出具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声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声明或协议无效。
潘某于2023年5月6日入职某物业公司,岗位为电器维修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潘某工资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当月工资次月发放。潘某在日常工作中参加某物业公司的考勤。潘某的日常工作由某物业公司维修主管张某安排。2023年9月13日,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1000余元。某物业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接受某物业公司的劳动管理,参加某物业公司的工作考勤,劳动报酬由某物业公司发放,双方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判决:某物业公司应向潘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1000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确定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如用人单位存在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应当承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若劳动者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及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可能承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刘某于2011年9月入职某公司工作,2022年12月2日,某公司给刘某发送停工停薪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暂停工作和薪资发放,待入职资料补齐后恢复工作及薪资发放。刘某未按公司要求补齐入职材料,某公司以刘某入职资料不齐为由停止刘某工作并停发工资。双方发生争议,刘某请求确认其与某公司从2011年9月起存在劳动关系,并赔偿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从2011年9月至2022年12月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从2023年1月1日通知刘某停工停薪,刘某从2023年1月起再未到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公司未向刘某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未通知工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判决某公司支付刘某11个月的2倍经济赔偿金59000余元。
作为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的规定,若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内部有设立工会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事先将解雇理由通知工会并听取意见。否则,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某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没有事先通知工会,刘某请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随着智能科技的飞速发展,智慧医疗正逐渐成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那么,...
随着智能科技的飞速发展,智慧医疗正逐渐成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那么,智慧医院到底能为我们带来怎样的改变呢?近日,达实智能(002421)的一则公告引起了行业的关注: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9075.33万元的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项目。这个项目不仅是数字化医疗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更是智慧医院建设的又一实际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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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要求,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质效,农发行四...
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要求,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质效,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国际条线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宣传+服务+能力”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理念,助企业在复杂外汇市场环境中稳健运行。
打造立体式宣传矩阵。该营业部打造“线下沉浸式+线上广覆盖”宣传体系:线下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展“百企走访”活动,通过定制化座谈会、营业厅智能屏动态展播、专属微信群实时互动等多元场景,将汇率避险知识融入企业日常经营场景;线上联动主流媒体平台推出专题报道,结合典型案例解析汇率波动影响,推动“保值而非增值”汇率风险管理理念深入人心。
建立精准化服务机制。该营业部筛选近三年外汇业务活跃客户,建立“客户经理+国际业务人员”双轨服务模式。通过专属对接微信群,实时推送外汇便利化政策,包括跨境人民币结算全流程指引、个性化汇率走势分析周报等。针对某外贸型企业出口业务特点,团队量身定制“远期结汇+汇率锁定”组合方案,帮助企业规避汇率波动损失。
推进长效化能力建设。该营业部构建“内训+外测”能力提升体系:内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监管政策和业务知识,通过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汇率避险服务能力;外部建立客户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用好“国家外汇管理局”“智慧大叔”微信公众号等外汇业务知识公开资源,及时了解和分析客户需求,充分沟通汇率风险管理内容,制定合理汇率避险方案。
该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实践,全力打造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四川样本”,为稳外贸稳外资大局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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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物复苏的春天,光纤交错的城市和乡村中,联通人的努力与坚持犹如春风化雨。无论是突发暴雨中的光缆保卫战,还是温暖银发族的数字课堂,又或是令戈壁滩焕发生机的信号塔,背后都承载着无数动人的故事和深刻的责任。
湖南山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光缆中断,数万用户的通信遭遇困境。在仅有的72小时内,工程师老张带领团队深入山区,人工背着设备跋涉在泥泞的山道上。他们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抢修现场的每一滴汗水都浇灌了恢复通畅的希望。抢修过程中,温暖的互动不断发生,许多用户自发倾倒姜汤,为这些坚守岗位的工程师送去关怀。2023年,联通的应急抢修平均响应时间已缩短至27分钟,这不仅是数据的变化,更是团队迅速响应、无私奉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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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西部的戈壁滩上,信号塔的建设让偏远区域焕发新生。无人区的基站不仅承载着通信,更是生态保护的先锋。95后工程师们在星空下记录下不一样的青春。他们不仅为牧民提供了直播带货的机会,还极大改变了当地的经济面貌,使每一家都有展示的舞台。2023年,西部县域的5G覆盖率已提升至89%,数字化的推动让西部山野不再是信息的孤岛。
你的生活中是否也有联通人的温暖故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让我们共同回顾那些从2G到5G的岁月,三代通信人不断的传承与技术的突破让生活更美好。一个个用户留言让我们感受到信号所改变的生活,而未来,当6G遇见乡村振兴,又会怎样书写我们的故事?在这条数字化的道路上,联通人用脚步丈量责任,风雨无阻继续前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24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始终保...
2024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信息使用等关键环节,重拳捣毁一批个人信息交易平台,坚决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链条,有力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全年,共侦破相关案件7000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提醒个人信息处理者,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和技术措施,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线索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1.北京海淀公安机关侦破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制作木马程序,组织人员入职目标教培机构,定向投放木马程序非法控制教培机构内部计算机,窃取客户资料等个人信息。2024年9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指导17家受害企业清除木马程序,有效消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
2.甘肃张掖公安机关侦破“1·2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甘肃张掖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2月以来,以李某飞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快递行业工作人员,利用技术手段窃取快递订单相关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甘肃张掖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明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公安部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打击,共打掉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
3.吉林长春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明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吉林长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4年1月以来,以王某明为首的犯罪团伙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在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求职者简历,并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牟利。2024年6月,吉林长春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获伪造工商营业执照1000余张。
4.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侦破宋某川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凉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月以来,以宋某川、费某扬、和某宇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教育行业供应链公司工作人员彭某,利用彭某开发运维在线学习平台的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他人个人信息。2024年6月,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并及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5.广东东莞公安机关侦破林某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广东东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1月以来,林某成等人成立法律服务公司,发展律师事务所及具有诉讼需求人员为客户,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牟利。2024年5月,广东东莞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处涉嫌违法的法律服务公司5家。
6.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破韩某珠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0年12月以来,以韩某珠、何某航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黑客手段非法获取多款停车小程序中的停车数据,并通过安装定位设备方式,为他人提供车辆定位服务并牟利。2024年6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扣定位设备33套。
7.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2月以来,以张某、陈某静为首的犯罪团伙打着“自媒体工作室”的旗号,以招聘兼职工作人员的名义,骗取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用于注册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5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公安部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打击,共捣毁犯罪窝点2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4名。
8.河北承德公安机关侦破韩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河北承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韩某、黄某印为首的犯罪团伙,冒充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打着帮助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幌子,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注册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4月,河北承德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查获各类网络账号8万余个,查明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9.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侦破朱某星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辽宁辽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0月以来,朱某星等人冒充某地图App工作人员,打着免费帮助商户开通旺铺认证、提高知名度的旗号,骗取个体工商户个人信息,用于注册企业支付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85名,查明涉案金额140余万元。
10.湖南湘潭公安机关侦破冯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湖南湘潭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冯某、谭某红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免费领红包、游戏皮肤等虚假宣传视频,骗取他人的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8月,湖南湘潭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被盗网络账号6000余个,查明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记者 陈昱)
新华社济南6月3日电 为持续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保持高...
新华社济南6月3日电 为持续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山东省纪委监委3日对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案例进行通报。
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4月至2024年2月,王彦博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王彦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5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原聊城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维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8月至2021年国庆节,赵维波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赵维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青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三级调研员南天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3月至2024年9月,南天星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餐厅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南天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鱼台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年礼、陈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25年3月10日(工作日)中午,马年礼、陈浩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酒水。2025年4月,马年礼、陈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鲍顺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25年1月22日(工作日)中午,鲍顺礼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酒水。2025年4月,鲍顺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带孩子看病是一件既耗时又充满焦虑的事情。然而,在河南省儿童...
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带孩子看病是一件既耗时又充满焦虑的事情。然而,在河南省儿童医院,这种状况正在悄然改变。
“以前带孩子来看病,光是排队挂号就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有时候甚至要提前一天来预约。”一位姓王的妈妈回忆道,“但现在有了智能诊疗平台,我们可以通过手机随时了解孩子的就医进展,并且还能在线咨询AI数字医生,真的很方便。”
另一位父亲张先生分享了他的经历:“有一次我儿子突然发烧,当时已经是晚上了。我当时既着急又担心,但半夜去医院又不好打车,想起可以用康康就医小助手进行在线问诊,结果不到十分钟就得到了专业建议,心里踏实多了。”
这些真实的故事反映了智能诊疗平台给普通民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它不仅缩短了就医等待时间,还提供了一个随时随地获取医疗服务的渠道,真正做到了“以患者为中心”。
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医疗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变革。河南省儿童医院携手APUS推出的智能诊疗平台,不仅为患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服务,也为医疗行业的智能化升级树立了新的标杆。记者通过深入一线,全面展现这一创新合作背后的故事与成就。
自2024年5月起,河南省儿童医院试点使用APUS开发的基于大模型的智能诊疗平台。该平台集成了在线问诊、智能分诊、健康咨询等多项功能,实现了7×24小时不间断的医疗服务模式。这个平台极大地缓解了医生的工作压力,尤其是在高峰时段。现在医生可以更专注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而让平台处理一些基础性的问题。
据数据显示,自智能诊疗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医院的日均接诊量显著增加,患者的平均候诊时间大大缩短。这一变革不仅提升了医院整体运营效率,也优化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作为该项目的技术提供方,APUS董事长兼CEO李涛强调:“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开发一个产品,而是希望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整个医疗行业的变革。”APUS之所以选择与河南省儿童医院合作,是因为这里汇聚了大量的临床数据和实践经验,为AI模型的训练提供了宝贵的资源。“通过不断优化算法和积累经验,我们现在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服务。”李涛说,“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确保这些技术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真正造福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APUS还在持续探索更多应用场景,致力于打造一套依托AI赋能医疗行业的样板间,如:智能体检报告分析、疾病风险预测等。这一切都表明,APUS正致力于构建一个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助力实现“健康中国”的宏伟蓝图。
自智能诊疗平台上线以来,其成果令人瞩目。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初,该平台已累计服务超过100万名患者,单日最高接诊量突破1万例。此外,基于APUS岐黄大模型的成功应用案例,还荣获十多项国家级荣誉,进一步证明了其在医疗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突破。
正如李涛董事长所说:“这次合作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技术引进,更是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的一次革命性改造。我们将继续深化与医院的合作,共同探索更多可能性,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让AI医疗为健康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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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背景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巨头及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
在国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背景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巨头及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金融机构纷纷进行数智化转型。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已突破10亿,其中超过70%的用户习惯通过手机进行金融交易,手机银行已成为提升用户体验和数字化营销的关键工具,各家银行在手机银行的创新升级中寻求新的营销增长点。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威海市商业银行全力打造“用户体验一流,创收创利一流”的“智慧数字银行”,紧扣“数据标准化,标准线上化,线上智慧化”的理念,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和技术,积极开展手机银行数字化营销项目,迭代升级智慧银行APP,提升线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为用户带来智能金融服务新体验。
威海市商业银行以数智化为驱动,通过升级智慧银行APP、建立完善的产品服务和用户运营体系、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等,持续提升产品服务与用户需求的匹配度,力求为用户提供更智能、更有温度、更具个性化和更安全的智能金融产品体验,从而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推动手机银行的数字化营销目标实现。
智慧银行APP通过全新技术平台,使用全新平台、全新技术、全新表结构、全新代码重构电子银行技术体系,在夯实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将整体技术框架分为开发态、运行态和管理态,运用分布式技术以及服务化架构,使得应用系统性能提升,容错稳定性更高,日间的灰度发布更灵活,支撑全业务场景落地,为手机银行技术架构转型提供了新的数字化基础平台。
智慧银行APP运用实时流技术满足跨系统间的数据传输,建设了运用用户画像数据、实时交易数据、行为分析数据完成触达、权益、活动、任务、推荐、事件等综合能力的营销平台,能够从“用户活跃度、功能使用、产品销售、营销活动、风控管理、行为分析”等方面对手机银行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
智慧银行APP以“用户”为中心,以“数据+技术”为驱动,覆盖用户数据洞察、营销线索挖掘、活动权益管理、营销智能投放、营销效果分析、营销安全风控六大关键技术模块,通过汇聚多源数据,依托智能技术,社交化营销手段,全面实现更广域的数据采集、更精准的用户触达、更敏捷的营销闭环。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通过升级智慧银行APP、建立健全产品服务和用户运营体系、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等,持续提升产品服务与用户需求的适配度,通过“平台+联动”、“服务+活动”、“产品+场景”等营销模式,持续扩大手机银行用户规模,提升用户活跃度,为用户带来智能金融产品新体验。
建立产品运营体系,形成数字化闭环方案,通过用户标签、用户画像、用户分层等模型,提高线.搭建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
开展运营制度与流程设计、运营团队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规划、运营指标体系搭建等工作。
设计营销闭环管理流程和步骤、设计MAU目标分解、活动策略和实施路径,基于数据整合实现综合分析,为手机银行产品体验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技术创新和功能优化,为用户提供更智能、开放、安全、易用的线上金融服务,全方位提升用户产品体验,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以对技术接受度高,重视使用体验的18-60岁用户为重点年龄客群,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权益奖励机制等,持续提升产品体验。
项目主要成本为开发成本(人力、技术、工具)、运营成本(服务器、网络、数据存储)、营销费用(活动推广、广告)等。
(1)产品开发:界面设计和优化,新功能研发和集成(如智能客服-小神通等)。
威海市商业银行以打造“智慧数字银行”为愿景,充分放大手机银行平台作用,聚焦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手机银行,不断丰富金融场景,延伸服务触角,构建线上场景生态,全方位提升用户产品体验。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全力打造“业务场景地域化、形象打造品牌化、图文数据可视化、图标简单易识化、手势交互动效化、信息卡片组件化、用户旅程简约化、信息架构清晰化、内容易懂情感化、操作风险匹配化”的产品服务体系,全面升级用户体验。
一是开启智能化服务:智慧银行APP全面应用金融科技,将大数据、智能机器人、自然语言输入、语义识别、生物识别、OCR输入等技术充分融入到开户、登录、理财、支付、转账等核心业务中,打造智能客服、智能风控、智能语音、智能搜索、智能财富管理等“智慧+”服务,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服务新体验。
二是提供个性化服务:借助金融科技精准赋能,持续优化手机银行登录速度、操作步骤、产品功能等,实现流程简洁化、操作便捷化、界面个性化、业务场景化,增强人机交互体验,为用户提供线上咨询、智能语音、个性推荐等数字管家服务。
三是强化实时化服务:通过视频银行远程线上服务和智能客服,提高智能外呼能力,突破网点地理位置限制,实时为用户提供智能化、便捷化的线)财富管理体验升级
一是打造产品聚合财富管理体系:建立存款、理财、贷款、信用卡、基金、保险、贵金属等完善的财富管理体系,实现“功能全面聚合、产品一应俱全”。
二是构建用户统一视图和洞察体系:为用户精准推荐优选产品、快速转账、线上贷款、生活服务等高频服务,方便用户一键触达金融需求。
三是构建开放共赢金融生态体系:建立“快e贷”“房e贷”“税e融”等贷款业务的线上快捷入口,引入第三方数据,扩展用户资源,构建开放共赢金融生态体系。
一是扩展APP功能场景:增设亲情圈、金融日历、财富总览、大字版手机银行、待办事项、网点服务等功能场景,增设儿童专区、代发专区、碳积分专区、活动专区等特色专区,满足用户个性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是打造跨界融合生态圈:打造餐饮、观影、健康、购物、出行、商旅、社区、外卖、购物等多种生活、生态场景应用,上线云缴费和资讯服务,为用户提供“金融+生活”服务生态圈。三是满足差异化场景需求:根据用户行为、喜好等进行千人千面分析,为用户灵活显示功能菜单,根据客群属性进行精准营销。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以数智化转型为引擎,以提升用户体验为导向,建立“智慧+数字”用户运营和产品服务体系,数字化运营管理与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线上产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多元化场景开展精准营销,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一是打造开放、融合用户体系:智慧银行APP以满足多渠道共享、打造超级APP为目标,整合手机银行、直销银行、微信银行、视频银行、商户管理、支付等多渠道场景,形成统一用户视图,扩大服务边界,降低使用门槛,实现用户体系的互联网化。
二是建立全流程用户画像体系:持续加强用户识别能力和用户数据采集能力,形成近700项用户标签,建立用户画像体系,加强对客群偏好、需求的挖掘能力,完善用户全景视图。
三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用户成长体系:优化用户转化路径,以产品目标为出发点,通过产品吸引、活动激励、个性服务等引导用户向高价值、高活跃度用户成长。
一是建设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精细化运营,从“用户活跃度、功能使用、产品销售、营销活动、风控管理、用户行为分析”等方面对手机银行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分析。通过客群筛选、流程管理、活动投放等功能,实现用户运营、活动运营、产品运营、渠道运营、权益运营等。
二是设计精细化运营策略:以提升用户数量和MAU为目标,从活动方案、UI设计、渠道宣传、营销触达等方面设计精细化运营策略。同时,更新SDK、API、H5嵌入的接入标准和规范,开放账户、支付、理财、缴费等功能,进一步开放服务能力。
三是提高用户洞察能力:强化用户分层分群管理,借助数字化营销平台的标签圈群等功能对重点客群(如零售中高端客群、代发客群等)进行持续跟踪,针对性开展活动营销。
一是建设互联网营销平台:通过平台实现营销线索一键下发与营销任务线上管理,对营销策略执行情况及营销活动结果进行多维度统计和展示,为后续营销评价及策略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智能营销闭环管理。
二是建立数字化产品营销体系:建立竞品分析、产品设计、产品迭代及产品埋点的产品营销体系,借助自动化营销引擎、用户标签画像等平台应用及技术,提高手机银行自动化营销获客能力。三是开展用户精准营销:通过用户标签、用户画像、用户分层等模型和行为埋点数据,智能分析用户行为、喜好,开展精准营销。如开展中高端客群营销等。同时,与企业微信联合打造私域流量平台,开展睡眠户等客群的活动营销。
手机银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项目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手机银行,为用户提供智能、开放、安全、易用的线上金融服务,打造数字化产品新体验。
一是建设全流程数字风控体系:智慧银行APP将智能风控与线上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全流程反欺诈风险防控体系,手机银行登录、注册、开户、转账、密码重置等应用场景均已落地智能风控,针对监测到的用户异常交易,设定人脸识别等风控程序,有效保护用户账户和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风险模型和数据管理:智慧银行APP深度整合内部组合数据与外部市场数据,对各类风险模型和数据统一收口管理,通过数据自动化采集提升信息采集效率、精细化智能分析工具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全面实现风控管理线上化和智能化,提升风控精细化水平。三是提高风险预警水平:通过业务监测与风险预警系统,实现自动化、实时化用户异常行为预警,支持对预警用户进行系统控制,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
一是通过数据分析开展场景营销:智慧银行APP通过整合用户标签、用户画像、用户分层等模型数据,实现用户活跃、留存、行为等数据的综合分析,提高场景营销和活动运营能力。
二是通过数据分析实现个性化服务:对用户(如月活、注册、注销)、产品(如销售情况)、交易(如业务量情况)、风险(如业务报错、阻断情况)、行为等重要事项进行实时查询、监控、统计和分析,构建交易实时大屏,实现产品智能推荐和用户“千人千面”。
三是通过数据分析深挖用户价值:对用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用户价值,基于客群特征选定营销渠道、活动方式及专属权益,开展针对性营销。
一是运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运用多种人机交互模式,强化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能力,开发智能语音、智能客服、智能搜索功能,用户口述即可办理转账、存款、理财、信用卡等业务。同时,通过机器学习与知识图谱等技术,建立手机银行全流程反欺诈风控体系。
二是应用人脸、图像、声音及指纹等模式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人脸、图像、声音及指纹等识别模式,核验手机银行用户身份,用户可选择指纹、人脸等进行登录、支付等操作。同时,针对高风险用户、高风险交易,在登录或转账环节应用人脸识别等进行增强验证。
三是通过云计算等技术进行数据资源整合:运用云计算等技术,进行数据信息的高效聚合与资源共享,通过整合产品、用户信息、网点服务等资源,形成多维度数据标签,开展用户精准画像,了解用户需求和用户偏好,进行智能推荐和精准营销,为用户打造数字化金融服务体验。
二期:2022.4-2022.10,建立健全产品服务和用户运营体系、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
三期:2022.11-至今,持续迭代升级,丰富生活场景应用,打造数智化服务新体验。
推广应用:威海市商业银行以用户为中心, 以“数据+技术”为驱动,建设手机银行互联网营销平台,提供合伙人、 金融小店社交化营销手段以及以养成类游戏为代表的用户成长体系,通过业务诊断、方案策划、权益管理、智能投放、效果分析等,精准实现用户触达。截至 2024 年 5月末,智慧银行APP开展活动近200个,参与人数近80万人。
1.线上渠道推广:加强客群分类、分层管理,丰富精细化运营策略,通过智慧银行APP、官方网站、社交媒体、App Store、微信银行、短信通知等渠道开展营销触达,提升用户活跃度和产品满意度。
2.线下渠道推广:一是开展合伙人裂变营销,达到成本低、受众广、见效快的市场营销成效;二是开展金融小店营销,员工以线上营业厅的形式“组装”销售基金、理财、贷款等产品,为用户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三是通过网点、合作商户等线下渠道进行营销推广,实现精准、批量获客。
一是“平台+联动”,加强平台营销和公私联动,引入第三方数据,扩展用户资源,实现精准、批量获客。同时,线下业务线上化营销,实现存量用户转化。
二是“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合伙人计划、新客有礼、存量用户激活、养成类游戏等平台活动和零售资产提升类活动,以活促客。
三是“产品+场景”,通过小当家专区、存款、理财等吸引目标客群,抓住用户需求旺盛的转账支付、财富总览等功能,结合资讯、云缴费等生活场景,提高用户粘性。
威海市商业银行智慧银行APP以优质的产品体验、丰富的产品功能、开放的场景服务、便捷的操作流程得到了用户的普遍认可。在项目推广和运营过程中,持续收集用户反馈和市场信息,定期进行功能优化,满足用户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
智慧银行APP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持续迭代升级,丰富生活场景应用,延伸服务触角,提效服务供给,打造数字化产品服务新体验。
1.手机银行用户规模高速增长截至2024年9月末,威海市商业银行手机银行当年新增手机银行注册用户50余万户,累计用户370余万户,实现了用户规模快速增长。
2023年,威海市商业银行手机银行交易金额达到2390.22亿元,实现交易规模快速增长。理财交易替代率和基金交易替代率均保持在100%。
截至2024年9月末,威海市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用户规模和年度增量在山东省城商行联盟成员行中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7)荣获第四届中小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优秀案例评选“营销创新优秀案例奖”。
手机银行服务质效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能够提升银行“无接触”线上服务能力,拓宽银行获客渠道,以科技创新驱动手机银行新生态,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放大手机银行平台作用,能够有效提升银行智能化风控能力,降低人力资源、网点建设、风险管理等业务成本,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为用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等创造多元化社会价值。该案例提供了手机银行科技创新发展新思路,具有很高的复制推广价值。1.智慧服务,打造数字化用户体验新生态。
持续升级手机银行功能,依托智慧APP模式,对用户行为、喜好等进行智能分析,实现精准用户画像、精准服务匹配,更好地满足用户特色化金融服务需求,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
通过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和营销平台,对用户进行标签分类及用户画像,为用户提供智能化营销方案,进一步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提高用户综合价值贡献。同时,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为员工拓宽营销渠道,提升营销成功率和用户转化率。
智能风控与手机银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全流程反欺诈风控体系,有效保护用户账户和资金安全。
威海市商业银行通过数智融合开展手机银行服务质效和产品体验创新升级,手机银行用户规模高速增长、MAU和资金沉淀持续提升,电子渠道替代率保持100%,FTP利润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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